根据学校要求和学院工作方案,我院定于4月13日- 5月8日期间开展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工作,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1、学院按专业分设若干答辩小组,答辩小组提前审核学生毕业论文(设计)完成情况、查重结果、指导教师意见等,确认答辩资格。学生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,不得参加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: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(设计)并提交答辩材料;指导教师评阅成绩低于60分;评阅教师评阅成绩低于60分;论文查重所得相似比不符合要求;盲审专家评审结果为“不合格”。
2、毕业答辩采用线下集中组织形式,过程按照“学生陈述—教师提问—学生作答—小组评议—成绩评定”流程开展。每位学生的答辩总时间不少于15分钟,其中学生陈述(可结合PPT)不少于10分钟,答辩小组提问及学生回答问题不少于5分钟。
3、学生完成答辩后,答辩小组集体评定答辩成绩(百分制)。一次答辩成绩低于60分的学生允许参加二次答辩。若二次答辩成绩仍不合格,则不能取得本届毕业论文(设计)学分,须随下届补做。
4、学生答辩完成后,根据答辩组反馈意见,修改完善毕业论文(设计),经指导教师审核确认后,提交答辩后终稿,完成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。
5、参与答辩的师生须按时到场、坚守岗位,不得无故缺席、迟到、早退。答辩现场保持安静,禁止私自拍照、录音、录像及传播答辩内容,学生须按规定顺序候场,不得擅自出入答辩教室。
6、严禁论文抄袭、伪造数据、代写、代做等学术不端行为,一经查实,立即取消答辩资格,答辩成绩记为0分,并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
2026年4月10日

